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污水清运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污水清运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2017年2月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全面进驻西兆通车辆段,因车辆段雨污水外网尚未接入,生活污水、生产污水无法排出。因此需在临时污水池设置抽水泵及发电机进行临时抽水作业和污水清运,待外网完全具备通水条件后,拆除设备,停止抽水及清运。招标人(甲方)相关人员需在污水运送前填写污水清运单,并签字盖章,中标人(乙方)需按照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招标人(甲方)负责监督管理。清运单明确清运时间、清运污水量、经办人、车型、车号、盖章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将清运单备案记录。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清理西兆通车辆段200立方米污水蓄水池,并将污水运输至指定地点。年需外运污水量预计为16048立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3、计划服务期限12个月。4、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6、投标人资格要求:6.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6.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污水清运相关内容;6.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污水清运类似业绩;6.4清运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6.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6.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7、报名须知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7.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7.3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报名,否则视为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2)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合同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签章等关键性内容,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存复印件);4)关联企业情况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原件,格式见附件)。8、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8.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8.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8.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11、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311-6652113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联系人:曹新颜、聂帅鹏联系电话:0311-86958907传真:0311-87870162邮箱:cxy1223@126.com招标监督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杜国权 电话:0311-6652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