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3条线路目前除1号线二期剩余2站、1停车场外,已全部开通。投运总里程78.2公里,建成车站60座,初步形成市区轨道交通网络骨架。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由1号线三期工程、4号线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4条线路构成,总建设规模为58.85公里。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城区空间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刷新人民群众出行“幸福指数”,助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承载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电商平台具有普遍性、便捷性、集成性等特点。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大数据时代,运用电商平台进行物资采购已成为现代企业降本增效、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普遍做法。本项目利用电商平台商品丰富、物流高效、价格透明等优势,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满足质优、价廉、高频的物资采购需求;利用电商平台在轨道交通垂直领域的供应链开发,降低通用工业品等零散物资的采购成本;利用电商平台的竞争机制,规范采购行为,降低廉政风险。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引入一家电商平台服务商,投标人须拥有自有的面向社会的电商平台(以下简称“自有电商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要打造专属电商平台(以下简称“专属电商平台”),招标人通过专属电商平台直接下单购买其自营商品。投标人须具有与招标人办公自动化系统对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全国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的物流配送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负责人员培训和网络维护,无条件共享采购数据、审批数据、电商平台履约数据等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数据,并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投标人作为企业专属电商平台服务商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类、办公设备类、办公家具类、厨卫电器类、生活用品类、食品饮料类、劳防用品类、工业品类、图书期刊、服务产品类等全品类物资,具体以项目执行期间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项目服务期内采购的品类和数量进行承诺。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3.1.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持证主体与投标人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须提供关系说明函)。3.2 财务要求3.2.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电商采购服务业绩。3.3.2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5 其他要求3.5.1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电商平台运营经验,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电商采购项目负责人业绩。3.5.2 投标人在专属电商平台所有展示的商品必须是其自有电商平台的自营商品,不得推送其他第三方的商品。3.5.3 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以及隶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3.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09:00至2025年3月3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请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注:“参加交易平台”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0902288。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备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090227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7.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投标人20008.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孙巧平联系电话:0311-665206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齐婧、赵颜联系电话:0311-86958907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