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上半年生产性耗材补充采购项目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上半年生产性耗材补充采购项目比选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上半年生产性耗材补充采购项目中选单位石家庄爱诚科技有限公司中选金额252573.08元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日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党政综合部(纪检)电话:0311-66521031 邮箱:sjzmetrojz@163.com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8日
2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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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建筑维修耗材采购项目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建筑维修耗材采购项目比选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建筑维修耗材采购项目中选单位河北金链条科技有限公司中选金额243808.80元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日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党政综合部(纪检)电话:0311-66521031 邮箱:sjzmetrojz@163.com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8日
2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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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风亭提升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风亭提升改造项目选取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乐乡站、汇通路站、石家庄站、西三教站、槐安桥站、新百广场站由于外部施工回填或受周围绿化影响,存在部分站外敞口风亭高度小于1米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计划对不满足高度要求的风亭进行提升改造,确保高度达标。1.1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施工范围为3号线乐乡站、汇通路站、石家庄站、西三教站、槐安桥站、新百广场站风亭提升改造工程。具体项目施工内容:将高度不足1米的站外敞口风亭(涉及玻璃栏杆的需拆除和恢复)顶部石材凿除,对内部结构进行凿毛、植筋,然后浇筑钢筋混凝土补足高度,最后再将两侧和顶部的石材进行安装和恢复。1.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2)响应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3)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合同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2)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419室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②报名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报名人为委托人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4.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419室;开标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石家庄地铁西兆通车辆段行政办公楼419室联系人:马经理联系电话:0311—6652116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价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上发布。6.联系方式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0311-6652116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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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2、3号线信号系统专用备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SGYY-XJ-2025-01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2、3号线信号系统专用备件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2、3号线信号系统专用备件采购项目”。主要包括:2号线车载速度传感器、联锁现地控制工作站、系统接口工作站等共计11项,194件/套。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2)响应人有近3年(2022年3月至今)有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小于65万元的类似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5)响应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保全或破产状况,经济状况良好。(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买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3.报名及询价文件领取(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2)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419室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报名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ƒ报名人为委托人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4.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419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价公告在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6.联系方式联 系 人:马先生电    话:0311—6652116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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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空调多联机系统备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SGYY-XJ-2025-00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空调多联机系统备件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空调多联机系统备件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多联机室外机压缩机驱动板、多联机室外机风机电机驱动板、多联机滤波板、多联机室外机总控板、多联机排水泵等,共46项,计119件/套。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2)响应人需具有近3年(2022年3月至今)有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小于8万元的类似供货业绩;(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5)响应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保全或破产状况,经济状况良好;(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买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3.报名及询价文件领取(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2)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419室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②报名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ƒ报名人为委托人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4.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419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价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上发布。6.联系方式联 系 人:马先生电    话:0311—6652116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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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3条线路目前除1号线二期剩余2站、1停车场外,已全部开通。投运总里程78.2公里,建成车站60座,初步形成市区轨道交通网络骨架。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由1号线三期工程、4号线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4条线路构成,总建设规模为58.85公里。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城区空间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刷新人民群众出行“幸福指数”,助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承载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电商平台具有普遍性、便捷性、集成性等特点。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大数据时代,运用电商平台进行物资采购已成为现代企业降本增效、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普遍做法。本项目利用电商平台商品丰富、物流高效、价格透明等优势,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满足质优、价廉、高频的物资采购需求;利用电商平台在轨道交通垂直领域的供应链开发,降低通用工业品等零散物资的采购成本;利用电商平台的竞争机制,规范采购行为,降低廉政风险。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引入一家电商平台服务商,投标人须拥有自有的面向社会的电商平台(以下简称“自有电商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要打造专属电商平台(以下简称“专属电商平台”),招标人通过专属电商平台直接下单购买其自营商品。投标人须具有与招标人办公自动化系统对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全国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的物流配送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负责人员培训和网络维护,无条件共享采购数据、审批数据、电商平台履约数据等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数据,并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投标人作为企业专属电商平台服务商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类、办公设备类、办公家具类、厨卫电器类、生活用品类、食品饮料类、劳防用品类、工业品类、图书期刊、服务产品类等全品类物资,具体以项目执行期间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项目服务期内采购的品类和数量进行承诺。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3.1.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持证主体与投标人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须提供关系说明函)。3.2 财务要求3.2.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电商采购服务业绩。3.3.2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5 其他要求3.5.1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电商平台运营经验,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电商采购项目负责人业绩。3.5.2 投标人在专属电商平台所有展示的商品必须是其自有电商平台的自营商品,不得推送其他第三方的商品。3.5.3 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以及隶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3.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09:00至2025年3月3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请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注:“参加交易平台”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0902288。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备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090227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7.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投标人20008.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孙巧平联系电话:0311-665206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齐婧、赵颜联系电话:0311-86958907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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