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6年度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6年度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6年度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主要包括:瓜子、糖、花生、果粒橙、水果、水饺共计7项,分别为正线及各车辆段除夕和春节值班人员提供慰问品。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供货;(2)响应人有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3万元的食品类供货业绩;(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2)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携带报名资料(盖章扫描版)到石家庄地铁西兆通车辆段行政办公楼307室报名。(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4.响应文件的递交为确保本次招标顺利进行,开标采取现场开标方式进行,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参与开标:①响应文件(按比选文件要求封装);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开标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石家庄地铁西兆通车辆段行政办公楼419室以上资料请于2026年1月14日上午9:30前送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http://www.sjzmetro.cn)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上发布。6.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11—6652117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4日
2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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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9.90km,设置车站19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为1.07km,其中:最大站间距1.58km,为宫北路站至红旗南大街站段,最小站间距0.62km,为和平医院站至友谊公园站段。本工程设宫家庄车辆段。5号线一期工程车辆选型采用B型(鼓形)车,初、近、远期高峰时段均采用6辆编组列车,平峰时段采用4辆、6辆编组列车混合运营。4辆编组为3动1拖,6辆编组为4动2拖,DC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隧道内采用刚性悬挂方式。最高运行速度80公里/小时。采购6辆编组列车17列、4辆编组列车4列。 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的联合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联合调试具体包括动车调试和综合联调两部分工作内容。简要如下:(1)负责冷滑前的准备工作。(2)负责协调完成新电客车入场卸车、调车等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冷、热滑试验工作。(4)负责联合调试期间所需的安全保卫、工程调度、行车调度、电力调度、后勤保障、动车调试、车辆的看管,负责提供初期运营评审中有关调试、限界检测等一系列报告和工作记录,以及初期运营职责范围内的尾工消缺管理服务等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5)参与审查各设备系统调试大纲,协助各设备系统调试,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编写并提供联合调试测试报告。(6)负责全线全站各系统综合联调工作的开展实施。(7)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向运营分公司移交。(8)负责协助运营分公司试运行期间的相关工作。(9)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关于本项目实施范围的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计划工期节点时间(暂定)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进度安排必须服从关键工期节点时间。在工程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在合理的范围内,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期计划,投标人对此应具备迅速响应的能力,且不另外计取费用。若干工程节点暂定如下:长轨通2026年6月30日车辆段具备首列车接车条件2026年4月30日35KV电通2026年8月15日冷滑2026年9月10日热滑2026年9月18日车站联调开始2026年9月1日试运行开始2026年12月1日初期开通运营2027年3月30日2.6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初期运营之日止。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联合调试(须含动车调试)服务业绩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若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则需要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2 月 31 日09时00分至2026年 01 月 0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1 月29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电子邮件:15075171180@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2025.12
31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及4号线一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及4号线一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及4号线一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一)1号线三期工程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的西延线,东起西王站(不含),终至槐安路站,途经桥西区和鹿泉区,线路主要沿中山西路及京赞路敷设。线路全长3.77km,共设站2座,均为地下站,于槐安路站预留本工程与市域(郊)S5线换乘条件。供电系统采用110/35kV集中供电方式,牵引供电制式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本工程采用7列A型6辆编组列车,车辆交付至1号线一期西兆通车辆段。信号系统采用完整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ATC,最高运行速度80km/h。 (二)4号线一期工程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 号线一期工程,起自玉村南路站终至东垣东路站,线路全长约22.697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163.039m。最大站间距为1848.816m,为建设南大街站-南焦枢纽站,最小站间距为551.972m,为和平路站-光华路站。其中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一期工程设西岗头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选型采用B型(鼓型)车,初、近、远期均采用4/6编组混跑。DC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隧道内采用刚性悬挂方式。最高运行速度80公里/小时。采购6辆编组列车18列、4辆编组列车4列。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及4号线一期工程的联合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联合调试具体包括动车调试和综合联调两部分工作内容。简要如下:(1)负责冷滑前的准备工作。(2)负责协调完成新电客车入场卸车、调车等工作。(1号线三期不适用)(3)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冷、热滑试验工作。(4)负责联合调试期间所需的安全保卫、工程调度、行车调度、电力调度、后勤保障、动车调试、车辆的看管(1号线三期不适用),负责提供初期运营评审中有关调试、限界检测等一系列报告和工作记录,以及初期运营职责范围内的尾工消缺管理服务等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5)参与审查各设备系统调试大纲,协助各设备系统调试,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编写并提供联合调试测试报告。(6)负责全线全站各系统综合联调工作的开展实施。(7)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向运营分公司移交。(8)负责协助运营分公司试运行期间的相关工作。(9)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关于本项目实施范围的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计划工期节点时间(暂定)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进度安排必须服从关键工期节点时间。在工程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在合理的范围内,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期计划,投标人对此应具备迅速响应的能力,且不另外计取费用。若干工程节点暂定如下:(一)1号线三期工程长轨通2026年2月28日35KV电通2026年4月30日冷滑2026年6月25日热滑2026年6月30日车站联调开始2026年7月5日试运行开始2026年9月20日初期开通运营2026年11月30日(二)4号线一期工程长轨通2026年3月30日车辆段具备首列车接车条件2026年4月30日35KV电通2026年8月15日冷滑2026年9月10日热滑2026年9月18日车站联调开始2026年9月1日试运行开始2026年12月1日初期开通运营2027年3月30日2.6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初期运营之日止。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联合调试(须含动车调试)服务业绩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若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则需要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2 月 31  日09时00分至2026年 01 月 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1 月 29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电子邮件:15075171180@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2025.12
31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东二环与槐中路交口东侧,线路全长约12.576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在留村站与已经运营的1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已经运营的3号线换乘,在二十里铺站和珠江大道站与规划9号线换乘。一期工程设东佐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裕华路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 本工程车辆采用18列B型4辆编组列车,车辆交付至东佐车辆段受电制式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最高运行速度80km/h。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的联合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联合调试具体包括动车调试和综合联调两部分工作内容。简要如下:(1)负责冷滑前的准备工作。(2)负责协调完成新电客车入场卸车、调车等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冷、热滑试验工作。(4)负责联合调试期间所需的安全保卫、工程调度、行车调度、电力调度、后勤保障、动车调试、车辆的看管,负责提供初期运营评审中有关调试、限界检测等一系列报告和工作记录,以及初期运营职责范围内的尾工消缺管理服务等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5)参与审查各设备系统调试大纲,协助各设备系统调试,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编写并提供联合调试测试报告。(6)负责全线全站各系统综合联调工作的开展实施。(7)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向运营分公司移交。(8)负责协助运营分公司试运行期间的相关工作。(9)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关于本项目实施范围的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计划工期节点时间(暂定)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进度安排必须服从关键工期节点时间。在工程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在合理的范围内,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期计划,投标人对此应具备迅速响应的能力,且不另外计取费用。若干工程节点暂定如下:长轨通2026年9月30日车辆段具备首列车接车条件2026年10月30日35KV电通2027年1月31日冷滑2027年3月1日热滑2027年3月10日车站联调开始2027年5月1日试运行开始2027年6月30日初期开通运营2027年9月30日2.6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初期运营之日止。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联合调试(须含动车调试)服务业绩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若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则需要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联系电话:0311-86958907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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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火车北站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9:30开标地点: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9日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中选候选人单位名称比选总价(元)增值税税率(%)服务期限质量标准1河北居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319985.806%自比选人发出开工指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河北智诚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318585.706%自比选人发出开工指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3中宏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321693.006%自比选人发出开工指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全部参与单位:河北居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智诚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宏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否决单位及原因:无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波波、吴佳;0311-69052028;hbrhjt@126.com。联系方式比选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梁晨联系方式:0311-66520670比选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 系 人:张波波、吴佳电    话:0311-69052028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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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槐安路站-东洋站)及线网指挥中心2025年-2028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槐安路站-东洋站)及线网指挥中心2025年-2028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槐安路站-东洋站)及线网指挥中心2025年-2028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维保委外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槐安路站-东洋站)包含:1号线一期工程西王站至洨河大道站,沿中山西路、中山东路、裕华路和秦岭大街敷设。共设车站20座,均为地下站,区间风井1座,设置西兆通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张营停车场、和平医院主变电所和海世界主变电所;1号线二期工程西庄站至福泽站,共设车站6座,均为地下站,区间风井2座,设置天元湖主变电所1座;1号线二期第二阶段为东上泽站至东洋站,共设车站2座,均为地下站,区间风井1座,设置南牛停车场1座。1号线三期工程槐安路站至上庄站,共设车站2座,均为地下站;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指挥中心(OCC)承担石家庄地铁6条线的运营监控。OCC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0388㎡,总建筑面积为7528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1995㎡,地下建筑面积23297㎡。南侧为裙楼,北侧为主楼:主楼地下3层、地上23层,地面以上主体结构高度为96.7m。裙楼地下3层、地上5层,地面以上主体结构高度为22.8m。地下一层层高6.4m,局部4.5m;地下二层层高3.9m;地下三层层高5.1m。地上一~五层层高4.5m,六~二十三层层高4.1m。其他具体细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2.3.1项目范围石家庄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属设施、设备,包含区域:1号线车站30座及相邻区间隧道、西兆通车辆段1座、张营停车场1座、南牛停车场1座和平医院主变电所1座、海世界主变电所1座、天元湖主变电所1座、区间风井4座。石家庄地铁线网指挥中心1座。2.3.2具体工作内容对石家庄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属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检、计划性检修、问题排查、故障处理、软件备份更新和升级、事故抢修、演练、试验验证、专项配合工作(消防检测、气瓶检测、防雷检测、空气呼吸器充气及内阻检测等)以及与其他相关专业(如:综合监控、BAS、暖通、给排水、变配电、低压动照专业等)的配合工作,同时增加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空气呼吸器检测内容,保证设备运行安全、稳定、可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服务期限维保期限自2026年2月24日-2029年2月23日结束。其中:1号线(西王站-福泽站)及线网指挥中心自2026年2月24日开始至2029年2月23日结束;1号线二期第二阶段(东上泽站-东洋站)自2026年6月26日开始至2028年12月23日结束;1号线三期(槐安路站-上庄站)自2026年9月26日开始至2028年12月23日结束。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维保期限相应顺延。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3.1.2 投标人应为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各项要求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单位。3.1.3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40万元人民币的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国内公共建筑工程消防类维保项目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材料不体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3.2 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国内公共建筑工程消防类维保项目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材料不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的投标人如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注:参加“交易平台”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0902288。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0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090288)。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财务联系电话:0311-69052026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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