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站台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站台门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站台门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是1号线南北向部分。工程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止于正定新区北端东洋站,沿秦岭大街和新城大道敷设。线路全长约13.531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其中换乘站2座(分别为行政中心站与规划远期延伸的4号线换乘,天元湖站与2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为1.682km,最大站间距3916m,为东庄北站至会展中心站。设停车场1处,为南牛停车场,位于新城大道与新疆西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规划用地面积约20公顷,与1号线一期共用西兆通车辆段和综合基地。1号线二期工程8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均设置全高封闭式站台门系统。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车辆采用A型列车、6辆编组形式。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次的招标范围为石家庄地铁1号线二期工程(西庄至天元湖站),8座地下车站,共16侧站台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2.3.1站台门系统(含门体、门机、电源系统、控制系统等所有产品,包括设备、软件和材料)的设计;列车与站台门间隙防踏空装置、防夹挡板及瞭望灯带的设计;绝缘层敷设方案的设计;2.3.2样机试制和试验;2.3.3所有设备供货以及运输、保险、仓储、安装(包括所有站台门系统安装所需的电缆、电线、线槽、管线等的敷设、列车与站台门间隙、防夹挡板及防踏空装置、绝缘层的敷设)、检测、各阶段的试验/调试/验收、试运行;2.3.4工程移交前的成品保护;2.3.5整个系统24个月的质保期及24个月的维保期;2.3.6人员培训、配合试运行前的系统考核、试运行期间测试配合、特殊时段的值守和最终系统移交等所需要的各类技术服务;2.3.7本系统所需的随机的附件;2.3.8备品备件(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测试设备及仪器仪表)等。本次招标还包括站台门控制系统与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动力照明系统、供电系统(接地)、轨道专业、车辆专业等其它相关系统的接口。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仓库或工地);2.6 交货期计划2018年12月开始供货,具体供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2.7质保期若全线统一开通,站台门系统质保期为全线开通试运营开始后的24个月时间。若分段开通,质保期按分段开通的试运营日开始分别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站台门拟采用核心部件(核心部件是指本次所投设备中的控制系统和门机系统)的制造商;3.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安装工作的一方)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拟担任施工安装工作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3.2财务要求:3.2.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方)站台门供货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一条线路(不少于4座车站)的全高站台门系统项目业绩。(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采用的核心部件(核心部件是指本次所投设备中的控制系统和门机系统)业绩: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采用的核心部件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一条线路(不少于4座车站)的全高站台门系统项目业绩。(3)投标人供货业绩(3.3.1(1)要求业绩)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采用的核心部件的业绩(3.3.1(2)要求业绩),必须为同一业绩。(4)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上试运营或运营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上述业绩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安装工作的一方)站台门安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一条线路(不少于4座车站)的全高站台门系统项目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上试运营或运营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核心部件(核心部件是指本次所投设备中的控制系统和门机系统)不允许分包且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形式须为站台门供货单位与站台门安装单位联合,牵头人须为站台门供货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担任。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站台门系统的工程质量(包括:供货、安装及调试等)负全部责任。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3月21日至 2018 年 0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进行注册及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4月17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李杨、李秀锋联系电话:0311-66520659、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电子邮件:hbrhjt@126.com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账号:696048833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电话:0311-66520158 2018 年 03月21日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