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敷设,至终点东洋站。线路串联国际服务外包开发区、正定新区、正定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要城市发展区域,以及会展中心、新的市级行政中心,园博园等大型客流集散点。线路全长约13.246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平均站间距1.682km,换乘站2座,分别为行政中心站(与M4换乘)、天元湖站(与M2换乘)。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包括8个车站及区间内所有车站通风系统和隧道通风系统噪声控制系统中的消声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交货。2.7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2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建筑领域消声器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2月05日至 2018 年0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3月14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18 年 02 月 05日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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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及天元湖主变电站配电变压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及天元湖主变电站配电变压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及天元湖主变电站配电变压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采用110kV/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中压供电网络采用牵引和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全线共设6座牵引变电所(含南牛停车场牵引变电所),均与降压变电所合建为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每座车站及停车场皆设降压变电所(或与牵引变电所组成混合变电所)向各种用电设备供电,全线共设置3座降压变电所和4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含南牛停车场跟随式降压变电所)。中压供电网络采用35kV牵引供电和动力照明供电混合网络,牵引网采用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走行轨回流方式。天元湖主变电站供电系统外电源采用集中供电,1号线一期共和平医院、海世界2座主供电变电站,1号线二期在天元湖站附近设置本期工程主变电所(与2号线北延线共享),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隧道内采用刚性悬挂方式。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包括8站1停车场1主变电所,主要设备:28台35Kv/0.4kV变压器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设备。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仓库或工地)2.6  交货期2018年10月1日~2019年4月30日,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7  质保期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3投标人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投标产品(容量不小于1600KVA,电压35KV/0.4KV)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3.2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电压35KV/0.4KV的干式动力变压器,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20台)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2月05 日至 2018 年0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3月0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李晓飞、李秀锋联系电话:0311-66520677、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18 年02 月05日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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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敷设,至终点东洋站。线路串联国际服务外包开发区、正定新区、正定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要城市发展区域,以及会展中心、新的市级行政中心,园博园等大型客流集散点。线路全长约13.246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平均站间距1.682km,换乘站2座,分别为行政中心站(与M4换乘)、天元湖站(与M2换乘)。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采用站台设置全封闭站台门的通风空调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隧道通风系统(中间风井及射流风机)、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大系统)、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小系统)。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8座车站、3座中间风井和所有区间隧道及天元湖主变电站所有风机及其附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交货。2.7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2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火车站、机场、轨道交通、隧道)风机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试运营或运营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2月05日至 2018 年0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3月09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18 年 02 月 05 日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018.02
05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组合电器采购项目(标段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组合电器采购项目(标段2)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组合电器采购项目(标段2)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与1号线一期工程衔接,呈南北走向。工程起于洨河大道站(不含),止于东洋站,沿秦岭大街和新城大道敷设,线路全长13.543km,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行政中心站、园博园站、天元湖站、东上泽站、东洋站,平均站间距为1.684km。设停车场1处,为南牛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为20公顷。设主变电站一座,为天元湖主变电所。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天元湖主变电所终期规划建设2台50MVA主变;110kV出线2回,接线型式为线变组接线;35kV出线10回,接线形式为单母线分段接线;SVG2套,容量为2*6000kvar;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2套,其中接地变容量为2200kVA,小电阻额定电流为1000A。本期新上两台20MVA主变,SVG容量为6000kvar+3000kvar,其余部分均按照上述规划建设内容一次建成。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天元湖主变电所的110kV组合电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以及安装督导、现场调试等相关服务。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组合电器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建北主变电所和塔北主变电所的110kV组合电器采购为标段1,天元湖主变电所的110kV组合电器采购为标段2,本标段为:标段2;本次招标按照先评“标段1”后评“标段2”的顺序进行评标,允许投标人对上述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例如A单位在“标段1”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A单位还将继续参与“标段2”的评标,但将自动放弃在“标段2”的中标资格。)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仓库或工地);2.6 交货期计划供货时间2018年10月1日~2019年4月30日,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7质保期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 投标人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3投标人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投标产品(110kV组合电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3.2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所投110kV组合电器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2月 05日至 2018 年 02 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3月 0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李晓飞、李秀锋联系电话:0311-66520677、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账号:696048833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电话:0311-66520158  2018 年 02 月 05日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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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标段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标段1)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标段1)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采用集中式供电方式,一期工程共设置 1 座 110kV 主变电所,为建北主变电所;1 座35kV 二级电源开闭所,为石家庄站开闭所。主变电所独立建设在车站外部,位于蓝天圣木站附近,主变电所从城市电网高压变电站引入两个 110kV 外部电源。二级电源开闭所设置在石家庄站变电所内,开闭所进线引自 3 号线南王主变电所。建北站位于2号线一期和5号线交汇位置,预留远期向5号线、4号线供电的条件,实现轨道交通2号线、4号线和5号线电力资源共享。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北主变电所终期规划建设2台63MVA主变,本期建设2台25MVA主变;110kV出线2回、接线型式为线变组接线;35kV出线12回,接线形式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无功补偿装置2套为6000kvar动态补偿SVG装置;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2套,其中接地变容量为2200kVA,小电阻额定电流为1000A。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塔北主变电所终期规划建设2台63MVA主变,本期建设2台40MVA主变;110kV出线2回、接线型式为线变组接线;35kV出线12回,接线形式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无功补偿装置2套为6000kvar动态补偿SVG装置;1套为4000kvar并联电抗器装置;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2套,其中接地变容量为2200kVA,小电阻额定电流为1000A。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北主变电所和3号线一期工程塔北主变电所的110KV油浸式变压器、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以及安装督导、现场调试等相关服务。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建北主变电所和塔北主变电所的110kV变压器采购为标段1,天元湖主变电所的110kV变压器采购为标段2,本标段为:标段1;本次招标按照先评“标段1”后评“标段2”的顺序进行评标,允许投标人对上述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例如A单位在“标段1”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A单位还将继续参与“标段2”的评标,但将自动放弃在“标段2”的中标资格。)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仓库或工地);2.6 交货期建北主变电所计划供货时间2019年3月1日~2019年10月20日,具体时间招标方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塔北主变电所计划供货时间2018年10月1日~2019年4月30日,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7质保期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变压器)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 投标人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3投标人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投标产品(110kV/35kV,油浸式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投标人拟投标的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3.2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所投110kV油浸式变压器供货业绩;投标人拟投标的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2月 05日至 2018 年 02月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3月07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李晓飞、李秀锋联系电话:0311-66520677、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账号:696048833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电话:0311-66520158  2018 年 02月 05日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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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标段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标段2)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标段2)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与1号线一期工程衔接,呈南北走向。工程起于洨河大道站(不含),止于东洋站,沿秦岭大街和新城大道敷设,线路全长13.543km,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行政中心站、园博园站、天元湖站、东上泽站、东洋站,平均站间距为1.684km。设停车场1处,为南牛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为20公顷。设主变电站一座,为天元湖主变电所。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天元湖主变电所终期规划建设2台50MVA主变;110kV出线2回,接线型式为线变组接线;35kV出线10回,接线形式为单母线分段接线;SVG2套,容量为2*6000kvar;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2套,其中接地变容量为2200kVA,小电阻额定电流为1000A。本期新上两台20MVA主变,SVG容量为6000kvar+3000kvar,其余部分均按照上述规划建设内容一次建成。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天元湖主变电所的110KV油浸式变压器、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以及安装督导、现场调试等相关服务。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建北主变电所和塔北主变电所的110kV变压器采购为标段1,天元湖主变电所的110kV变压器采购为标段2,本标段为:标段2;本次招标按照先评“标段1”后评“标段2”的顺序进行评标,允许投标人对上述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例如A单位在“标段1”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A单位还将继续参与“标段2”的评标,但将自动放弃在“标段2”的中标资格。)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仓库或工地);2.6 交货期计划供货时间2018年10月1日~2019年4月30日,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7质保期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变压器)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 投标人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3投标人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投标产品(110kV/35kV,油浸式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投标人拟投标的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3.2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所投110kV油浸式变压器供货业绩;投标人拟投标的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2月 05日至 2018 年 0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3月0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李晓飞、李秀锋联系电话:0311-66520677、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账号:696048833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电话:0311-66520158  2018 年 02 月05日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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