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2013】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王站,东至洨河大道站,线路全长23.9 公里,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20 座(其中中山广场站为1、3 号线换乘站,纳入3号线施工)。设西兆通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张营停车场各一处,主变电站两座以及配套运营控制中心(OCC)一座。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石家庄站)工程线路北起点宁安路与中华大街交口北端,向南沿中华大街道路下方敷设,下穿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西路、华星路,过新石中路后线路左转下穿市电业局新院,接入石家庄站,终止于规划东三教路口西侧。线路长度6.428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6座。设石家庄站站后停车场一处。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载客列车采用A型车,每列车6辆编组,车辆宽3091mm,额定载客量1860人,超员载客量2520人。开通共运行列车33列。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项目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的25座车站(其中中山广场站为1、3 号线换乘站)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检测;1、3号线33列载客列车的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   5、服务期限:检测服务进度应与本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检测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需在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试运营前卫生学评价,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如果因招标人工作计划调整或工程本身原因达不到卫生学评价条件要求,则中标人须延长服务周期,并确保在工程试运营验收前完成试运营前卫生学评价和审查工作。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正式投入使用。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检测范围;实验室认可证书。   7.3 201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有1项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和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    7.4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财产保全、破产状态等。    7.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   3)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复印件);  4)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后附);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3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9.1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9.2 凡通过报名,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功注册,且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9.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25室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2016.12
09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土建及相关工程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土建及相关工程投资建设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5】31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投资建设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与1号线一期工程衔接,呈南北走向。工程起于洨河大道站(不含),止于东洋站,沿秦岭大街和新城大道敷设,线路全长13.543km,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行政中心站、园博园站、天元湖站、东上泽站、东洋站,平均站间距为1.684km。设停车场1处,为南牛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为20公顷。设主变电站一座,为天元湖主变电所。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衔接,呈东西走向。工程起于三教堂站(不含),止于北乐乡站,沿规划金沙江路和南二环东延线敷设,线路全长8.1km,设车站5座,均为地下站,分别为:中仰陵站、天山大街站、南豆站、韩通站、北乐乡站,平均站间距约1.6km。设车辆段一处,为北乐乡车辆段。 二、招标范围   1号线二期工程招标范围为:洨河大道站(不含)至会展中心站(不含)和天元湖站折返线(含)至南牛停车场两段的土建工程,洨河大道站(不含)至南牛停车场的轨道工程,装饰装修(含会展中心站、行政中心站、园博园站、天元湖站剩余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天元湖主变电所工程。   3号线二期工程招标范围为:三教堂站(不含)至北乐乡车辆段(含出入段线)的土建工程、轨道工程、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 三、工期安排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土建及相关工程工期暂定为36个月,开工时间暂定为2017年1月1日,竣工时间暂定为2019年12月31日(最终以甲方下发的里程碑工期节点为准)。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土建及相关工程工期暂定为47个月,开工时间暂定为2017年1月1日,竣工时间暂定为2020年12月1日(最终以甲方下发的里程碑工期节点为准)。 四、建设模式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土建及相关工程采用投资建设模式。 五、投资建设的范围及内容 1、主体工程 (1)车站和区间(包括车站及区间附属结构、出入段线、联络线)的土建工程、轨道工程、常规及部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安装和安装管理)、人防工程及建筑装饰工程; (2)车辆段、停车场工程,含用地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轨道工程、绿化工程、常规及部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安装和安装管理)、室外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必需办公生活设施; (3)本工程设备系统安装及乙购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及其他与土建相关的工程,如杂散电流、接地网等; (4)主变电站、电缆通道及设备安装工程; (5)轨道交通派出所房建; (6)甲方要求的为满足开通试运营必须具备的其它工程。 注:常规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通风与空调系统、给排水与水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 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供电系统、通信系统(含PIS、OA、安防及门禁等)、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2、配套工程 (1)与市政管线及道路等接驳工程; (2)与市政合建的人行过街通道工程; (3)出入口小广场(含绿化景观、配套设施等); (4)与主体工程紧密结合的物业开发工程; (5)与周边建筑接驳工程; (6)其它已列入项目概算的工程; (7)甲方要求的为满足开通试运营必须具备的其它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资建设项目估价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土建及相关工程投资建设项目估价约为人民币145.21亿元。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亿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高速铁路或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经验; 4、具有投融资项目建设经验;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1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投标申请人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槐安东路161号C座三层)。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 2016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4、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到上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 (7)工程建设经验和投融资项目建设经验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槐安东路161号C座三层)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十、确定投标的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投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宋晓业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传真:0311-671012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邮箱:cxy1223@126.com 监督机构: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附表: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其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2016.12
0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车控室、车场控制中心及派班室定制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车控室、车场控制中心及派班室定制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车控室、车场控制中心及派班室定制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中选单位 石家庄三德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 374890元 公示时间 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5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电话:66521017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日
2016.12
02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工程卫生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2013】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工程卫生检测服务项目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王站,东至洨河大道站,线路全长23.9 公里,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20 座(其中中山广场站为1、3 号线换乘站,纳入3号线施工)。设西兆通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张营停车场各一处,主变电站两座以及配套运营控制中心(OCC)一座。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石家庄站)工程线路北起点宁安路与中华大街交口北端,向南沿中华大街道路下方敷设,下穿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西路、华星路,过新石中路后线路左转下穿市电业局新院,接入石家庄站,终止于规划东三教路口西侧。线路长度6.428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6座。设石家庄站站后停车场一处。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载客列车采用A型车,每列车6辆编组,车辆宽3091mm,额定载客量1860人,超员载客量2520人。开通共运行列车33列。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项目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的25座车站(其中中山广场站为1、3 号线换乘站)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检测;1、3号线33列载客列车的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  5、服务期限:检测服务进度应与本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检测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需在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试运营前卫生学评价,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如果因招标人工作计划调整或工程本身原因达不到卫生学评价条件要求,则中标人须延长服务周期,并确保在工程试运营验收前完成试运营前卫生学评价和审查工作。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正式投入使用。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检测范围;实验室认可证书。  7.3 201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有1项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和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  7.4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财产保全、破产状态等。  7.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 3)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复印件); 4)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后附);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3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9.1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9.2 凡通过报名,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功注册,且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9.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25室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2016.12
01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检测评定项目(比选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检测评定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检测评定  二、工作目的:为保障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长安公园站—蓝日圣木站盾构区间下穿及侧穿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设计依据充分,且为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及施工前现状的证据保全,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建和桥现状(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进行检测评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三、工作范围: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具体如下:  3.1建和桥(地上一层环形立交桥):东、南、西、北四个异形块及南侧引桥的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结构。     3.2和平路高架桥(东西向地上二层):东西向中间主桥三跨一联连续梁桥的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结构。    四、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1既有桥梁现状调查(包括:桥梁的名称、位置、建造时间、水文、地质、气象和环境情况、桥梁运营现状、交通量、超载等情况和资料)。  4.2技术资料调查(前期已完成部分基础资料调查,本次应进一步完善调查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资料等;日常检查,定期检测、专项检查资料;有关桥梁结构损伤、维护维修与改造、耐久性等情况和技术资料)。  4.3既有桥梁检测(对既有桥梁结构及其使用状态进行全面检测;对桥梁现状的检测按照现行规范规程要求执行;经事故处理过的桥梁,应根据事故影响范围、程度,确定是否扩大桥梁检测的范围、内容和项目等)。  4.4评定内容(结合桥梁建造时期的桥梁设计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桥梁设计规范的技术标准,对既有桥梁结构进行检测与评定。桥梁部件技术状况评定标度及总体技术状况评定等级、桥梁缺损状况检查评定、桥梁材质状况与状态参数检测评定、桥梁结构检算、桥梁承载能力评定、荷载试验评定等按现行标准、规程执行;未尽事宜按《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和《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 233-2015)的要求执行。  4.5按比选人要求提交检测报告。  五、服务期限:20天。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6.1比选申请人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必须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项目)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工程检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独立企业法人。  6.2比选申请人具有桥梁检测评定业绩。  6.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桥梁检测中级及以上职称。  6.4评选时须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的有关证件。(以上证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七、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日至 2016年12月2日,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预算合同部611室报名。  八、比选申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2月8日14时整,地点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308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sjzmetro.cn)上发布。  比选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张全秀 孟海超  联系方式:0311-67797053、67797057   邮  编:050000 
2016.12
01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发改基础【2013】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的结构变形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于西王站,东止于洨河大道站,线路长约24.120km(里程范围约为K2+280~K26+400),均为地下线;设站19个(不含1、3号线换乘站中山广场站),平均站间距约1.206km,设车辆段(西兆通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及停车场(张营停车场)各一座;出入场线约0.93km,试车线约1.36km,出入段线约1.210km。车辆段(场)内碎石道床路基(车辆段约12.397km,停车场约4.107km),并设控制中心一座。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首开段北起于小灰楼站,南止于石家庄站,线路长约6.431km,(里程范围约为K5+389~K11+820),均为地下线;设站6个(含1、3号线换乘站中山广场站),平均站间距约1.071km,设停车场(石家庄站后地下停车场)一座;出入场线约0.685km。停车场内道床路基约1.885km。 1、3号线联络线及各种辅助线共计约2.887km,两条线路于中山广场站形成交叉换乘。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3、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和3号线一期小灰楼至石家庄站段运营期结构变形监测,并提供监测报告。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站、隧道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道床的沉降监测和结构间的不均匀沉降监测,道床及主体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隧道断面收敛监测,车辆段(场)内单体结构物、OCC控制中心(主楼及裙楼)的沉降监测,不良地质地段及发现有变形的地段进行加密监测等。4、监测周期:暂定3年且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总监测次数(沉降监测9次,水平位移监测5次,断面收敛监测5次)。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用户需求书要求。6、投标人资格要求6.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6.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6.3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6.4 投标人须具有地铁运营期结构变形监测经验。6.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6.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报名须知7.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2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8:30至2016年12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7.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7.4、招标文件编制费: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8、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联系人:李秀峰联系电话:0311-677970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25室联系人:曹新颜、齐婧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2016.12
01
1 581 582583 584 585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