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污水清运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污水清运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污水清运项目。2、招标范围:西兆通车辆段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等污水的清理外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3、计划服务期限:12个月。4、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6、投标人资格要求:6.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6.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物业管理或污水清理等相关内容;6.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污水清运类似业绩;6.4清运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6.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6.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报名须知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7.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3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报名。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合同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签章等关键性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关联企业情况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原件,格式见附件)。8、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8.1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8.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8.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10、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张胜利联系电话:0311-67101225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