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Y-FW13-665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2121号、石家庄市财政局工程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是线网中的东西向骨干线,西延鹿泉,北接正定。线路起于鹿泉市上庄镇沿石上公路向东下穿西三环后,沿中山西路、中山东路向东敷设,下穿京珠高速折向南后,沿长江大道向东、至秦岭大街向北,过滹沱河后沿规划新城大道布置,止于正定新区的东洋村,线路全长38.6km。 1号线一期工程分布在老城区(桥西区、桥东区、长安区)中心以及东部新区中心,线路西起西王站,东至南村站,沿中山西路、中山东路、长江大道和秦岭大街敷设。线路全长约23.9km,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20座【西王站、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与5号线换乘)、烈士陵园站、中山广场站(与3号线换乘)、解放广场站、平安大街站、人民广场站(与2号线换乘)、省博物馆站、体育场站、北宋站(与4号线换乘)、谈固站、朝晖桥站、白佛站、留村站(与6号线换乘)、火炬广场站、石家庄东站、南村站(与5号线换乘)、洨河大道站】,均为地下站;最小站间距为0.811km,最大站间距为2.350km,平均站间距1.215km。其中6座为换乘站,本次建设3座,分别为中山广场站、人民广场站、留村站;全线共计21个区间(含出入段线)全长约20.9千米;设西兆通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张营停车场各一处,以及全网共用的控制中心(OCC)一座。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2、保险工程范围 包括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度23.9公里,均为地下线,车站20座(其中人民广场站为1、2号线换乘站,留村站为1、6号线换乘站),平均站间距1.215公里,设西兆通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张营停车场各一处,以及全网共用的控制中心(OCC)一座。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前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管线改迁、绿化改移、市政管网接驳、交通疏解、道路破复及市政设施拆除、交通衔接等前期工程; (2)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工程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材料、装修材料、常规设备、系统设备、车辆及车辆段设备等; (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实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人防工程、轨道工程、装修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调试及试运行、临时工程等; (4)其他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工程等。 (备注:包含人民广场站2号线部分和留村站6号线部分,不含中山广场站的土建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人防工程及建筑装饰工程,以及车站东侧至站后配线终点附近变形缝东延5米处区间的土建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 3、招标模式 本次招标采用共保的方式确定5家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对本项目提供保险服务,合理转移项目风险。 三、承保期限 保险期限:自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 缺陷责任保证期:18个月。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在河北省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必须授权其河北省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且分支机构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如是授权投标,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并应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授权书。 3、200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地铁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承保经验(不含再保险分入业务); 4、200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地铁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理赔经验。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三楼(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石家庄市槐安路与东二环西北角)。 2、投标申请人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至 2013年10月11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3.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3年10月8日至 2013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送至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三楼招标代理处,否则不能确保报名成功: (1)企业营业执照; (2)《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本人出示身份证; 5、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6、确定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2013.10
08
关于成立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质量安全专家库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领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我司按照《关于推荐石家庄市轨道交通质量安全专家的通知》和补充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邀请各参建单位推荐,经公司审查筛选,成立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现将该专家库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附件:1、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名单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9月6日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专家库名单(共计100名)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库会下设专家顾问组、应急管理组、勘察设计组、土建施工组和设备安装组。    
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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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石家庄市轨道交通质量安全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我司拟成立“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请各单位依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研究的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专家库分为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应急管理四个专家组,实行分类管理。   二、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有丰富的城市轨道交通或地下工程质量安全实践经验;   4.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已纳入有关地区或行业的专家库,参加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地下工程法规文件、标准规范编制、重大风险工程设计审查、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和应急抢险等工作;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   三、专家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专家管理办法,自觉接受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管理;   2.及时了解掌握本专业技术发展状况,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协助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3.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按时完成公司交办的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抢险、技术交流等各项工作;   4.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专家名义组织任何活动,也不得以专家名义从事商业咨询服务活动。   四、专家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在职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人选;已纳入我司其他专家库的专家,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五、专家实行聘任制。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我司组织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将确定为专家并由我司颁发聘书,聘期五年。  请有关单位组织做好专家推荐和初审工作,并于2013年4月28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填写时应写明曾参加的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法规文件、标准规范编制、重大风险工程设计审查、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和应急抢险等主要业绩)及电子版(sjzdtazb@163.com)报送我司安全质量部。  联系人:董延昭 史晓博  电话:0311-67797070
2013.04
19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A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B 概况(1)项目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从西王至东兆通站,线路长度23.9km,车站21 个,平均站间距1.155km,设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一处,停车场一处,控制中心一座。2017 年6月建成通车。(2)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环评第二次公示阶段,特此公示环评简本《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将公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完善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最终由建设单位上报国家环境保护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提交书面意见。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日期: 2012年4月27日~ 2012年5月11日。2.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311-67797036   联系人: 耿先生(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11号电话:010-68324997 传真:010-683249977Email:hpwsgs@sina.com 联系人:钱女士
2012.04
26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A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B 概况(1)项目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5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7 座,平均站间距1.175km。在线路东端设位同车辆段1座。正线预留向西延、向东伸条件。一期工程计划于2018年9月通车试运营。(2)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环评第二次公示阶段,特此公示环评简本《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将公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完善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最终由建设单位上报国家环境保护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提交书面意见。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日期: 2012年4月27日~2012年5月11日。   2.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311-67797036   联系人:李女士(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11号电话:010-68324997 传真:010-683249977Email:hpwsgs@sina.com 联系人:钱女士
2012.04
26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一次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A.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B.项目概况:(1)线路走向:拟建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分布在中心城区范围,线路沿联盟路、中华大街、新石家庄站、塔北路敷设,线路全长19.5km,平均站间距1.175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17座,换乘站5座。拟建项目计划于2013年开工建设,于2017年建成通车试运营。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将本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是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废气与运输扬尘、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弃土与建筑垃圾等,以及施工占用土地、道路、拆迁管线对居民生活、出行、城市生态与景观产生的影响;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排风亭和冷却塔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列车运行时产生的震动污染、各车站和车辆段产生的生活污水等。根据国家和石家庄市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工程的建设提出具体的环保措施,包括对轨道减震降噪、对冷却塔和排风亭加装吸声设备、对各车站和车辆段的废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以及施工期采取多种措施避免施工扰民等。(2)该项目已经进入环评阶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本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示。(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出意见。(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30日内,对本工程的建设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开始日期2011年11月14日。2、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311-67797036   联系人: 耿先生(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11号电话:010-88362327 传真:010-88362327Email:hpwsgs@sina.com 联系人:周女士                     2011年11月14日
2011.11
14
1 616 617 618619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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