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9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9座,设宫家庄车辆基地1座。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各车站的冷水机组;各车站的空调机组;各车站、宫家庄车辆段及主变电所的变频多联空调系统。其中:(1)冷水机组的供货范围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各车站的冷水机组,包括但不限于: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包括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膨胀阀、温度传感器、压力变送器、水流保护开关及安装配件等)、在线清洗装置、机载控制柜及变频柜(含电源隔离开关、智能电表等)、电磁流量计(每站1个)、减振装置及配套安装附件、由冷水机组到自带控制柜之间的线缆、配套安装附件、开放的通信协议及该协议下标准的物理接口等。模块式蒸发冷凝冷水机组(包括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自带高静压风机、内部集成冷冻水泵、冷却喷淋泵、膨胀阀、温度传感器、压力变送器、水流保护开关及安装配件等)、机载控制柜及变频柜(含电源隔离开关、智能电表等)、电磁流量计(每站2个)、减振装置及配套安装附件、由冷水机组到自带控制柜之间的线缆、配套安装附件、开放的通信协议及该协议下标准的物理接口等。(2)空调机组的供货范围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内各车站的空调机组,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机组的设备本体及配套安装附件等(找平架、减振隔振装置、凝结水排放装置、过滤器阻力报警装置、空调机组内检修照明、粗效过滤器、电子空气净化设备及就地控制箱、入口处手动多叶型风量调节阀等)。(3)多联空调的供货范围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车辆段、主变电所的变频多联空调系统,包括室内机、室外机、多联新风机组、吸风软管、高效过滤网、冷媒管路系统(含保温及保护层)、冷凝水管(含保温及保护层)、控制系统(室内机到集中控制器的控制管线、室内机到线控器的控制管线、室外机到集中控制器的控制管线)、制冷剂、其连接风管/风口、冷凝水提升泵、集中控制器及网关、线控器、管线穿墙防火封堵及安装用配套支吊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协商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2.7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从初期运营开始之日起)。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所投产品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投冷水机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且冷水机组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2)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投空调机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且空调机组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3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3)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投多联空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且多联空调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投入使用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3.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且冷水机组或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的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冷水机组或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品牌须与本项目所投冷水机组或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品牌一致)。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投入使用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金额可由不超过三个合同累计相加,合同范围可包含冷水机组或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中任意一种、两种或三种。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只接受一家投标。3.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形式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与安装施工企业联合,牵头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产品质量、供货等负全部责任。3.4.4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5号线一期工程常规设备的监理人为: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国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4.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3日09:00至2025年1月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联系人:阎子立、王越、王培联系电话:0311-83086977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28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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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主要串联石家庄新客运总站、省儿童医院、万达商圈、体育公园、建华百货及建华北大街居住区等客流集散点,为东北-西南向L型辅助线,与5号线在中心区外围扣成环线,起到了环线的作用。线路全长约22.5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164.5m。最大站间距为1842.5m,为复兴路站-十里铺西街站,最小站间距为552m,为和平路站-光华路站。共设置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一期工程设西岗头车辆段一处,在玉村南路站、东垣东路站预留延伸条件。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采购。其中:(1)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所用的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模块式蒸发冷凝冷水机组,包括但不限于: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包括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膨胀阀、温度传感器、压力变送器、水流保护开关及安装配件等)、在线清洗装置、机载控制柜及变频柜(带电源隔离开关、智能电表)、电磁流量计(每站1个)、减振装置及配套安装附件、由冷水机组到控制柜之间的线缆、配套安装附件、开放的通信协议及该协议下标准的物理接口等。模块式蒸发冷凝冷水机组(包括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自带高静压风机、内部集成冷冻水泵、冷却喷淋泵、膨胀阀、温度传感器、压力变送器、水流保护开关及安装配件等)、机载控制柜及变频柜(带电源隔离开关、智能电表)、电磁流量计(每站2个)、减振装置及配套安装附件、由冷水机组到控制柜之间的线缆、配套安装附件、开放的通信协议及该协议下标准的物理接口等。(2)空调机组的供货范围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所用常规空调机组。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机组的设备本体及配套安装附件等(含找平架、减振隔振装置、凝结水排放装置、过滤器阻力报警装置、空调机组内检修照明、粗效过滤器、入口处手动风量调节阀、电子空气净化设备及就地控制箱等)。空调机组的变频柜和就地控制箱由动照专业提供。(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和车辆段所用的多联式空调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多联式空调机组的室内机、室外机、多联式新风机组、吸风软管、高效过滤网、冷媒管路系统(含保温及保护层)、冷凝水管(含保温及保护层)、控制系统(室内机到集中控制器的控制管线、室内机到线控器的控制管线、室外机到集中控制器的控制管线)、制冷剂、其连接风管/风口、冷凝水提升泵、集中控制器及网关、线控器、管线穿墙防火封堵及安装用配套支吊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协商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2.7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从初期运营开始之日起)。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所投产品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投冷水机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且冷水机组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1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2)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投空调机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且空调机组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3)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投多联空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且多联空调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7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投入使用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3.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且冷水机组或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的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冷水机组或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品牌须与本项目所投冷水机组或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品牌一致)。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投入使用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金额可由不超过三个合同累计相加,合同范围可包含冷水机组或空调机组或多联空调中任意一种、两种或三种。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只接受一家投标。3.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形式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与安装施工企业联合,牵头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产品质量、供货等负全部责任。3.4.4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4号线一期工程常规设备的监理人为: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石家庄国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4.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3日09:00至2025年1月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联系人:阎子立、王越、王培联系电话:0311-83086977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28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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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6 号线一期工程位于城市中部及东部,为线网中连接主城区与东部新城副中心的加密线,串联了东二环居住区、天山海世界商圈及东部产业新区等客流集散点,一期工程东部新区段与 1 号线正定片区段共同支撑南北向辅轴,为复兴大街以 东产业带提供了完善的轨道交通服务。线路全长约 12.577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 9 座, 其中换乘站 4 座,在留村站与运营 1 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运营 3 号线换乘,在二十里铺站和珠江大道站与规划 9 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约为 1.51km,最大站间距 3.008km,为二十里铺站至留村站,最小站间距 0.862km,为仓宁东路站至东佐路站。一期工程设东佐车辆段一处,在二十里铺站、东佐路站预留延伸条件。 6 号线一期工程的设计年限为:初期 2031 年,近期 2038 年,远期 2053 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6 号线一期工程采用站台设置全封闭站台门的通风空调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隧道及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大系统)、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小系统)、空调水系统、隧道通风系统。 本工程每座车站端部分别设置两台大型轴流风机(TVF),在事故工况下为区间提供新风或排除烟气,通过两座车站大型轴流风机联合运行来实现区间通风。车站大型轴流风机采用软启动控制。在夜间通风和区间隧道阻塞工况时,通过组合风阀转换开关控制实现对区间隧道的通风换气。风机可以根据运行模式的要求进行正转或反转运行,以达到向车站和区间隧道送风或排风的目的。在车站公共区及区间隧道火灾时,车站大型轴流风机通过送风或排烟向乘客和消防人员提供必要新风量,形成一定迎面风速,诱导乘客安全撤离,并排除有害烟气。 在车站两端分别设置一台排热风机(TEF),在正常工况下排除列车停车产生的制动热和列车空调散热。排热风机采用变频控制,风机根据列车运行的初期/近期/远期,采用不同频率运行。列车在车站停车区域发生火灾时,排热风机工频启动,排除烟气。列车在站台发生火灾时,排热风机开启并且打开车站站台门端门,协助排烟风机排除烟气, 并且保证公共区楼扶梯达到 1.5m/s 向下气流。 小系统正常运行时为运营管理人员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为设备正常工作提供必需的运行环境,火灾时迅速组织排除烟气。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6 号线一期工程所用的各类风机及其附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协商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2.7 质保期设备的质保期为24 个月(从初期运营开始之日起)。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火车站、机场、轨道交通、隧道)风机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5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的相关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6号线一期工程常规设备的监理人为: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国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于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日 09:00 至2025年1月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3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齐婧、赵颜联系电话:0311-86958907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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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9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19座,设宫家庄车辆基地1座。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各车站、宫家庄车辆段及主变电所(含外电隧道)的消声器设备,包括不限于:提供各车站公共区及设备管理用房所需消声设备、隧道通风所需消声设备、宫家庄车辆段设备管理用房及主变电所(含外电隧道)所需消声设备等,各车站、宫家庄车辆段及主变电所(含外电隧道)通风空调系统噪声控制设计方案及分析。提出对噪声分析、综合降噪方案、施工图设计配合和消声器及吸声板性能、结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督导、效果测试及必须的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测试仪器及相关服务等方面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暂定2025年12月31日前交货,供货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7 质保期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 24 个月(从初期运营开始之日起)。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制造商。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国内公共建筑或交通领域消声器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为准,如果合同无法全面体现上述要求,则还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4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5号线一期工程的常规设备监理人为: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国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日09:00至2025年1月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备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齐婧、赵颜联系电话:0311-86958907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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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双向变流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双向变流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12.577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在留村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二十里铺站和珠江大道站与规划9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约为1.51km,最大站间距3.008km,为二十里铺站至留村站,最小站间距0.862km,为仓宁东路站至东佐路站。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全线6座车站混合所的双向变流装置和配套的能量运控系统,以及相应的专用维护及维修工具、专用软件、备品备件及测试仪器仪表、与相关专业通信的接口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暂定2025年12月31日,根据招标人要求交货,供货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7 质保期自初期运营之日起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投标人所投双向变流装置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轨道交通领域的双向变流装置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初期(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本招标项目监理人: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4.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3日09:00至2025年01月0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0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付卫强联系电话:0311-6652066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联系人:阎子立、王越、赵露伟、王培联系电话:0311-83086978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28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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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9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19座,设宫家庄车辆基地1座。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每座车站端部分别设置两台隧道风机(TVF),在事故工况下为区间提供新风或排除烟气,通过两座车站隧道风机联合运行来实现区间通风。车站隧道风机采用软启动控制。在夜间通风和区间隧道阻塞工况时,通过组合风阀转换开关控制实现对区间隧道的通风换气。风机可以根据运行模式的要求进行正转或反转运行,以达到向车站和区间隧道送风或排风的目的。在车站公共区及区间隧道火灾时,车站隧道风机通过送风或排烟,形成一定迎面风速,诱导乘客安全撤离,并排除有害烟气。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在车站两端分别设置一台排热风机(UO),在正常工况下排除列车停车产生的制动热和列车空调散热。排热风机采用变频控制,风机根据列车运行的初期、近期、远期,采用不同频率运行。在列车在车站停车区域发生火灾时,排除烟气,在车站站台发生火灾时,排热风机开启并且打开车站站台门端门,协助排烟风机排除烟气,并且保证公共区楼扶梯达到1.5m/s向下气流。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大、小系统,宫家庄车辆段及主变电所(含外电隧道)通风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时为乘客及运营管理人员提供舒适的环境和为设备正常工作提供必需的运行环境,火灾时迅速组织排除烟气。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各车站、区间隧道、宫家庄车辆段及主变电所(含外电隧道)的各类风机及其附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暂定2025年12月31日前交货,供货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7 质保期设备的质保期为24 个月(从初期运营开始之日起)。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火车站、机场、轨道交通、隧道)风机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9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的相关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5号线一期工程常规设备的监理人为: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国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于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2日 09:00 至2025年01月0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3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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