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的人员、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安全技术部于12月21日至1月19日组织269名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进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上岗证培训,并组织实操鉴定考试。
此次培训工作开展顺利,效果显著,进一步提高了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掌握消防控制设备功能及应急操作程序的能力,截止1月20日,培训工作圆满完成,结业及实操鉴定考试全员一次性通过,为下阶段地铁平安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