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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Tender procurement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为西南-东北向L型辅助线,与5号线在中心区外围相扣成环,起到环线的作用。线路起自玉村南路站终至东垣东路站,线路全长22.5km,设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设西岗头车辆综合维修基地一处。4号线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同期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近期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同期5号线换乘。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20座车站玉村南路站、石铜路站、友谊南大街站、红旗南大街站(含5号线)、祥云街站、新客运总站、仓丰路留村站、建设南大街站、南焦枢纽站、体育公园站、南王站、世纪公园站、建华南大街站、省广电总台站、北宋站、和平路站、光华路站(含5号线)、复兴路站、十时铺西街站、东垣东路站的公共区、站外500m范围内导向标识牌、西岗头车辆段内导向标识牌及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牌及与既有已经开通线路1号线北宋站、2号线仓丰路留村站、3号线南王站各类导向牌版面的改造工程的深化设计、生产制造、样品、出厂试验、运输、安装、调试、仓储等中间过程,提供相应服务并承担所需的管理责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交货期 计划供货时间:2026年12月,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7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初期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标识标牌或导向标识的设计、制作(生产)和安装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标识标牌或导向标识供货安装业绩。注: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①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未体现标识标牌或导向标识或竣工验收时间,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本招标项目监理人为:石家庄宏业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石家庄宏业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4.5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21 日09时00分至2026年 7 月 2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8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赵月兰联系电话:0311-665206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曹新颜、齐婧、智聪博联系电话:0311-86958060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311-66520816 
20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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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9.90km,本期设置车站18座,全部为地下站,设宫家庄车辆段一处。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远景线网》,5号线一期工程与其他5条线路形成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规划 4 号线换乘,在新石北路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和平医院站与运营1 号线换乘,在市庄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建和桥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规划4号线换乘。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招标范围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16座车站宫北路站、红旗桥站、新石北路站、建国路站、裕华西路站、和平医院站、友谊公园站、合作路站、和平西路站、火车北站、市庄路、胜利大街站、建和桥站、名门街站、体育北大街站、谈固北大街站的公共区、站外500m范围内、主变电所及宫家庄车辆段内的导向标识牌及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牌的供货以及1号线和平西路站、3号线市庄站、2号线建和桥站各类导向牌版面的改造工程的深化设计、生产制造、样品、出厂试验、运输、安装、调试、仓储等中间过程,提供相应服务并承担所需的管理责任。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交货期 计划供货时间:2026年12月,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7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初期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标识标牌或导向标识的设计、制作(生产)和安装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标识标牌或导向标识供货安装业绩。注: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①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未体现标识标牌或导向标识或竣工验收时间,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本招标项目监理人为: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宏业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5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8月20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赵月兰联系电话:0311-665206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联系人:阎子立、王越联系电话:0311-83086977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28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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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2026年车站出入口屋面防水改造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SGYY-BX-2026-066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2026年车站出入口屋面防水改造项目选取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本项目施工范围为对烈士陵园站A口和东庄站B、C口顶棚屋面铺设防水卷材和喷涂涂料保护层。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2)响应人需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响应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合同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或防水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5)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6)响应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保全或破产状况,经济状况良好;(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买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3.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7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地铁运营分公司电子招采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采平台;https://shijiazhuangdt.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采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注:“参加招采平台”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招采平台(https://shijiazhuangdt.etrading.cn//),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66521190、17778819800。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8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标证通登录“石家庄地铁电子招采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响应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电话:17778819800)。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石家庄地铁运营分公司电子招采服务平台https://shijiazhuangdt.etrading.cn/上发布。6.电子招标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项目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2026年场段建筑外墙砖修缮项目响应人1007.联系方式联 系 人:马先生电    话:0311—6652116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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