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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Tender procurement
2026年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比选公告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集团工会)以公开比选方式采购2026年职工生日蛋糕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购数量及供货周期采购2026年职工生日蛋糕券约4534份,每份面值为200元(本券对同一蛋糕店内所有商品通用)。供货周期为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送货时间为2026年每月23日-29日。二、厂家资质要求及提供材料1、厂家提供委托授权书,包括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授权事项、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价单,列清折扣额度(加盖单位公章);3、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所提供产品通过国家有关检验、检测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5、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售后网点地址、服务电话、质保期限等内容(加盖公章);6、近三年采购服务业绩,列表说明并附采购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7、在市区内有10家及以上门店。三、比选评审小组集团工会成立公开比选小组,成员由集团工会专职人员、工会委员、职工代表、集团审计、纪检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四、比选办法评审小组成员依据厂家所提报的生日蛋糕券品牌、资质、性价比、企业信誉、服务方案、产品口感及样品等,本着质优价廉、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的厂家进行综合评比并打分。五、比选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厂家,将上述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U盘),于2025年12月19日12点前送至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轨道集团1912办公室,具体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楚蕾        电话:1327344593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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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火车北站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火车北站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家庄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受建设单位委托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2.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2.1项目概况:火车北站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作为石家庄铁路枢纽客运站之一的石家庄北站、石家庄地铁 5 号线的配套综合枢纽,位于既有铁路火车北站南侧的站前广场与市庄路、北站西街、北站东街合围形成的地块内,现状地面标高平均约为+75.4m,呈南北向布置,南北长约211.95m,东西宽57.98~82.63m,为地下一层结构,局部与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火车北站主体及附属合建,项目总建筑面积 13700 平方米。2.2比选范围:主体结构(含人防)检测工作内容:石家庄市火车北站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的质量检测(具体检测项目及内容见工程量清单)。设备安装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火车北站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的通风、空调与防排烟、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供电、火灾自动报警、通信、信号等系统相关检测工作。2.3服务期限:自比选人发出开工指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3)比选申请人须是河北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人防工程检测机构;(4)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3.2 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合同范围至少含有下列其中一项: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3 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4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比选当天查询情况为准)。3.5其他要求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5.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3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否则将不允许参加投标。3.5.4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比选申请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依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名称后,在报名资料上传界面上传以下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清晰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所有报名资料上传结束并提交审核后,请在报名期间工作时间尽快联系比选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如因比选申请人未及时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审核报名资料,导致不能下载比选文件,后果自负。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比选申请人领取了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比选申请人如未从“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比选申请文件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注:“参加交易平台”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比选公告时间内,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0902288。因比选申请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比选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4.4其他说明: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需在“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传以下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清晰扫描件。(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购买比选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表)。5 申请文件的递交5.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比选申请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比选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比选申请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比选申请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比选申请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比选申请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090227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5.2 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sjzmetro.cn)、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7. 联系方式比选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梁晨联系方式:0311-66520670比选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 系 人:张波波、吴佳电    话:0311-69052028 18031156223电子邮件:hbrhjt@126.com比选代理机构监察部:李丽菊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附表:关联单位情况表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参与比选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其比选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注:如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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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号线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食堂设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号线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食堂设备,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是1号线南北向部分。工程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敷设,至终点东洋站。线路串联国际服务外包开发区、正定新区、正定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要城市发展区域,以及会展中心、新的市级行政中心,园博园等大型客流集散点。线路全长约13.495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分别为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商务中心站、园博园站、福泽站、东上泽站、东洋站。平均站间距1.682km,换乘站2座,分别为商务中心站、福泽站。根据线网资源共享和全线综合研究,二期工程设置南牛停车场1座,并与1号线一期共用西兆通车辆段和综合基地。全网共用的控制中心位于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分两段建设,第一段洨河大道站至福泽站后折返线;第二段福泽站后折返至南牛停车场。其中第一段线路已于2019年6月建成通车,第二段计划于2026年建成通车。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号线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食堂设备,投标人应提供整套系统设备的同时还需对设备进行设计联络、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竣工图资料等服务,需要土建配合的基础及设备安装的设备,投标人需提出具体要求(图纸)并负责设备的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投标人负责由指定地点至施工现场地面的二次运输。2.6 交货期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确定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若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期交货,招标人有权进行惩罚。若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提前到货的,在交货前的仓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质保期质保期从设备启用日期起开始计算,设备的质保期为 24 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投标人所投电加热设备的生产企业须具有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所投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食堂设备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5日09:00至2025年12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付卫强联系电话: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联系电话:0311-86958907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311-66520816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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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含红旗南大街主变电所)110kV、35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含红旗南大街主变电所)110kV、35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含红旗南大街主变电所)110kV、35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9.90km,共设置车站19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为1.13km。车辆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时速80km/h,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隧道内采用刚性悬挂方式,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设主变电所两座。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所有AC35kV电力电缆、AC110kV XLPE电力电缆,电缆终端头、中间头及电缆头及其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交货期 计划供货时间:2026年01月31日,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目的地,投标人负责卸货。2.7 质保期自初期运营之日起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所投35kV电力电缆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所投110kV电力电缆、35kV电力电缆均须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技术文件)技术要求的第三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轨道交通工程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35kV电力电缆的供货业绩。注: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①合同;②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的相关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3.2投标产品业绩投标人所投110kV电力电缆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投入使用的供货业绩。注: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①合同;②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投入使用的相关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本招标项目监理人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赵月兰联系电话:0311-665206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2号加速器12层联系人:阎子立、王越、王培联系电话:0311-83086978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28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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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35kV电力电缆及1号线二期(第二段)信号系统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35kV电力电缆及1号线二期(第二段)信号系统电缆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35kV电力电缆及1号线二期(第二段)信号系统电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为西南-东北向L型辅助线,线路西起西岗头,北至十里铺,与5号线在中心区外围扣成环线,起到了环线的作用,重点解决主城区外部东西向和南北向的交通供需矛盾,线路全长约24.40km,全部为地下线,车站21座,其中换乘站6座,全线设置西岗头车辆段、十里铺停车场。4号线一期工程起自玉村南路站终至东垣东路站,主要串联了西南教育组团,南部居住组团,建华商圈,建北居住组团及高营居住组团等客流集散点。线路全长22.432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163.3m。最大站间距为1903.883m,为建设南大街站-南焦枢纽站,最小站间距为551.973m,为和平路站-光华路站。其中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同期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近期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同期规划5号线换乘。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初、近、远期采用高峰6辆编组,平峰4辆/6辆编组混跑,最高时速80km/h。一期工程设西岗头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采用110kV/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中压供电网络采用牵引和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牵引网采用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走行轨回流方式。正线车站共设置13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7座降压变电所,车辆段设置1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和2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其中在友谊南大街站和南王站分别设置1座二级电源开闭所,与车站变电所共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起点洨河大道站(不含),终点东洋站,线路全长约13.495km,设车站8座,平均站间距1.714km,最大站间距3607m,为东庄站至会展中心站;最小站间距965m,为福泽站至东上泽站。1号线二期工程福泽站折返线以南6个站已于2019年6月26日开通运营,二期北段工程的福泽以北2个站(东上泽站、东洋站)计划于2026年6月26日通车。二期共设置换乘站2座,在行政中心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福泽站与规划M2线换乘,但无联络线。二期工程设南牛停车场1座,位于新城大道与羊曲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用地面积约20公顷,于2026年6月26日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与一期贯通运营,全线初、近、远期均采用A型车6辆编组形式,最高时速80km/h。全网共用的控制中心位于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本工程采用国家标准A型车,初、近、远期6辆编组,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方式,隧道内采用刚性悬挂方式。初期配属车辆36列,其中一期工程配属25列,二期新增11列;近期配属车辆64列;远期配属车辆79列。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招标范围4号线一期工程所有AC35kV电力电缆、电缆终端头、中间头的供货及其相关服务,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北段工程信号系统信号电缆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交货期 计划供货时间:2026年1月31日前,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目的地,投标人负责卸货。2.7 质保期自初期运营之日起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所投35kV电力电缆的制造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应为所投信号系统电缆的制造商或取得信号系统电缆制造商就本项目出具的授权;3.1.3投标人所投35kV电力电缆均须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技术文件)技术要求的第三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3.1.4投标人所投下列信号电缆均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CRCC认证有效证书。序号项目名称及规格1信号电缆 WDZB1-PTYA23-6*0.7852信号电缆 WDZB1-PTYA23-12*0.7853信号电缆 WDZB1-PTYA23-14*0.7854信号电缆 WDZB1-PTYA23-14*1.55信号电缆 WDZB1-PTYA23-16*0.7856信号电缆 WDZB1-PTYA23-19*0.7857信号电缆 WDZB1-PTYA23-19*1.58信号电缆 WDZB1-PTYA23-42*0.7859信号电缆 WDZB1-PTYL23-4*0.78510信号电缆 WDZB1-PTYL23-6*0.78511信号电缆 WDZB1-PTYL23-10*0.78512信号电缆 WDZB1-PTYA23-8*0.78513信号电缆 WDZB1-PTYA23-21*0.78514信号电缆 WDZB1-PTYA23-24*0.78515信号电缆 WDZB1-PTYA23-28*0.78516信号电缆 WDZB1-PTYA23-37*0.785 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轨道交通工程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的35kV电力电缆的供货业绩。注: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①合同;②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的相关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本招标项目监理人为: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23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赵月兰联系电话:0311-665206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联系电话:0311-86958907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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