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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Tender procurement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电梯及自动扶梯供货、安装及维保项目01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电梯及自动扶梯供货、安装及维保项目01包(二次),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设备及安装部分40%+60%,维保部分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起自玉村南路站终至东垣东路站,线路全长约22.58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165.6m,其中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一期工程在线路西端设西岗头车辆段一座,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玉村南路站至体育公园站10座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等处)自动扶梯、电梯以及西岗头车辆段电梯设备,自动扶梯共115台,车站电梯25台,车辆段电梯9台。包括完成设备的设计、安装;硬软件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样机制造及测试、出厂验收、检验、包装、运输、仓储、安装、单体调试、联合调试、配合运营公司测试、试运行(含值班值守)、系统投运、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人员培训、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和图纸、验收、移交、关键时段的技术保障、提交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质保期服务及质保期间监督检验检测等一系列服务直至完全交接给最终运营单位的全部工作;质保期结束后的13年维保。(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并安装。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交货。2.7 质保期自开通初期运营开始,为期24个月。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将对设备有关项目进行测试,检查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如本工程采取分段、甩站开通或者单体、出入口等单独开通,上述情况涉及的设备“质保期”单独计算,自上述情况涉及的设备开通初期运营开始后二十四(24)个月结束。2.8 维保服务期限设备及安装合同质保期结束后13年。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投标人业绩要求(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7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元人民币。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且运营状况良好的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3.2投标设备业绩(1)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投自动扶梯所采用的驱动主机,变频器,控制柜中的主要电气原件(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均至少有一项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的供货业绩。(2)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投电梯所采用的曳引机,变频器,控制柜中的主要电气原件(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均至少有一项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的供货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供货时间为准,须体现所投设备制造商和品牌名称,若合同不体现所投设备制造商和品牌名称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若同一证明材料能同时体现上述投标设备,则可视为满足业绩,也可提供多项证明材料累计满足上述要求即可。若证明材料如不能明确反映上述要求,将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本项目监理人为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3.4.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09:00至2025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 116 号联系人: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联系电话:0311-86958907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11-66520816
2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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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6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12.577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在留村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二十里铺站和珠江大道站与规划9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约为1.51km,最大站间距3.008km,为二十里铺站至留村站,最小站间距0.862km,为仓宁东路站至东佐路站。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初期4辆编组,近期4辆及6辆编组混跑,远期6辆编组,最高时速80km/h。一期工程设东佐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裕华路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石家庄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的自动售检票系统(以下简称AFC系统)是一个计程计时计次的封闭式全自动收费系统,系统使用非接触式IC卡及电子车票作为车票媒体,其中实体单程票、储值票均采用卡式,其中单程票采用非接触式UL卡,储值票采用CPU卡。系统具备处理非接触式IC卡及电子车票等的能力,包括“一卡通”票卡及轨道交通专用非接触式IC卡及电子车票等。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AFC系统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全线8座车站、1座车辆段、1处线网测试中心,接入ACLC系统、以及接入互联网票务平台、人脸识别平台、一卡通等相关平台的AFC系统。同时,本工程AFC系统需接入云平台、大数据平台及其他相关线网平台,并配合以上平台完成接口及相关功能调试。服务范围:投标人负责本工程AFC系统设计、业务流程设计、接口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采购、设计联络、样机生产和测试、系统接口管理和测试、工厂测试、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施工安装、成品保护、管槽预埋、线缆敷设、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初步(预)验收、人员培训、文件图纸、试运行、竣工验收、运营移交、开通服务、初期运营、质保期服务、现场值守和系统设备维护管理、最终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计划供货及安装时间为2026年9月,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7 质保期(1)自动售检票系统:质保期为2年(从初期运营开始之日起)。(2)清分及多线路管理中心(ACLC):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接入ACLC系统,且实现全部功能并完成验收后,自最晚投入初期运营的线路投入初期运营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3年。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方)是拟投自动售检票系统中关键设备(交换机、终端设备一体化触摸屏显示器、终端设备现金处理模块(含纸币处理模块、硬币处理模块)、读写器、扇门模块)的制造商,或取得上述关键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的专项授权书的供货商。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安装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4 拟担任施工安装工作的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安装类)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拟派施工安装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3.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投标人业绩:3.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AFC)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供货业绩;3.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清分及多线路管理中心(ACLC)或清分中心系统(ACC)或多线路中心系统(MLC)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供货业绩;3.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安装工作的一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AFC)施工(安装)业绩。注:投标人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①合同;②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相关文件,时间以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为准。3.3.2本项目投标人拟投标采用的关键设备、模块、材料业绩要求(1)投标人拟采用的交换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一条及以上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绩;(2)投标人拟采用的终端设备一体化触摸屏显示器,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一条及以上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绩;(3)投标人拟采用的终端设备现金处理模块(含纸币处理模块、硬币处理模块),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一条及以上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绩;(4)投标人拟采用的扇门模块,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一条及以上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绩;(5)投标人拟采用的读写器,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一条及以上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绩;(6)投标人拟采用的清分及多线路管理中心系统软件(ACLC系统软件),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条及以上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清分及多线路管理中心(ACLC)或清分中心系统(ACC)或多线路中心系统(MLC)业绩。注:本项目投标人拟投标采用的关键设备、模块、材料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①合同;②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相关文件,时间以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为准。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包括:供货、安装及调试等)负全部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牵头人CA制作并上传。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6号线一期工程监理人为: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4.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09:00至2025年10月 27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说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中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报名,也可由牵头人报名。投标人联合体组成最终以投标文件为准。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月2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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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工程电梯及自动扶梯供货、安装及维保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工程电梯及自动扶梯供货、安装及维保项目(二次),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设备及安装部分40%+60%,维保部分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6号线一期工程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东二环与槐中路交口东侧,线路全长约12.576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在留村站与已经运营的1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已经运营的3号线换乘,在二十里铺站和珠江大道站与规划9号线换乘,一期工程设东佐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裕华路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1号线三期工程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的西延线,东起西王站(不含),终至槐安路站,途经桥西区和鹿泉区,线路主要沿中山西路及京赞路敷设。线路全长3.77km,共设站2座,均为地下站,于槐安路站预留本工程与市域(郊)S5线换乘条件。 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内的9座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等处)自动扶梯、电梯以及东佐车辆段电梯设备,自动扶梯共88台,车站电梯19台,车辆段电梯8台;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2座地下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处),共22部自动扶梯、6部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及与相关接口联合调试工作等。自动扶梯、电梯最终的数量、提升高度将根据车站土建最终实施情况确定。本次自动扶梯、电梯招标包括完成设备的设计、安装;硬软件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样机制造及测试、出厂验收、检验、包装、运输、仓储、安装、单体调试、联合调试、配合运营公司测试、试运行(含值班值守)、系统投运、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人员培训、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和图纸、验收、移交、关键时段的技术保障、提交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质保期服务及质保期间监督检验检测等一系列服务直至完全交接给最终运营单位的全部工作;质保期结束后的13年维保。(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并安装。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交货。2.7 质保期自开通初期运营开始,为期24个月。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将对设备有关项目进行测试,检查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如本工程采取分段、甩站开通或者单体、出入口等单独开通,上述情况涉及的设备“质保期”单独计算,自上述情况涉及的设备开通初期运营开始后二十四(24)个月结束。2.8 维保服务期限设备及安装合同质保期结束后13年。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投标人业绩要求(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7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元人民币。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且运营状况良好的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3.2投标设备业绩(1)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投自动扶梯所采用的驱动主机,变频器,控制柜中的主要电气原件(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均至少有一项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的供货业绩。(2)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投电梯所采用的曳引机,变频器,控制柜中的主要电气原件(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均至少有一项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的供货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供货时间为准,须体现所投设备制造商和品牌名称,若合同不体现所投设备制造商和品牌名称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若同一证明材料能同时体现上述投标设备,则可视为满足业绩,也可提供多项证明材料累计满足上述要求即可。若证明材料如不能明确反映上述要求,将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本项目监理人为: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国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4.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09:00至2025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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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9.90km,本期设置车站19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为1.07km,其中:最大站间距1.58km,为宫北路站至红旗南大街站段,最小站间距0.62km,为和平医院站至友谊公园站段。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远景线网》,5号线一期工程与其他5条线路形成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同期规划5号线换乘,在新石北路站与规划6号线二期换乘,在和平医院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市庄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和桥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同期规划5号线换乘。结合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初步成果,于红旗桥站、解放大街站,预留远期7号线实施、换乘条件。石家庄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的AFC系统是一个计程计时计次的封闭式全自动收费系统,系统使用非接触式IC卡及电子车票作为车票媒体,其中实体单程票、储值票均采用卡式,其中单程票采用非接触式UL卡,储值票采用CPU卡。系统具备处理非接触式IC卡及电子车票等的能力,包括“一卡通”票卡及轨道交通专用非接触式IC卡及电子车票等。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AFC系统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全线19座车站、1座车辆段、1处线网测试中心,接入ACLC系统、以及接入互联网票务平台、人脸识别平台、一卡通等相关平台的AFC系统。同时,本工程AFC系统需接入云平台、大数据平台及其他相关线网平台,并配合以上平台完成接口及相关功能调试。服务范围:投标人负责本工程AFC系统设计、业务流程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采购、设计联络、样机生产和测试、系统接口管理和测试、工厂测试、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初步(预)验收、人员培训、文件图纸、试运行、竣工验收、运营移交、开通服务、初期运营、质保期服务、现场值守和系统设备维护管理、最终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计划供货及安装时间为2026年6月,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7 质保期质保期为2年(从初期运营开始之日起)。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方)是拟投自动售检票系统中关键设备(交换机、终端设备一体化触摸屏显示器、终端设备现金处理模块(含纸币处理模块、硬币处理模块)、扇门模块)的制造商,或取得上述关键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的专项授权书的供货商。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安装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4拟担任施工安装工作的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安装类)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拟派施工安装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3.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投标人业绩:3.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AFC)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供货业绩。3.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安装工作的一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AFC)施工(安装)业绩。注:投标人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①合同;②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相关文件,时间以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为准。3.3.2本项目投标人拟投标采用的关键设备、模块、材料业绩要求(1)投标人拟采用的交换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一条及以上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绩;(2)投标人拟采用的终端设备一体化触摸屏显示器,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一条及以上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绩;(3)投标人拟采用的终端设备现金处理模块(含纸币处理模块、硬币处理模块),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一条及以上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绩;(4)投标人拟采用的扇门模块,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一条及以上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绩。注:本项目投标人拟投标采用的关键设备、模块、材料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①合同;②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相关文件,时间以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为准。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包括:供货、安装及调试等)负全部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牵头人CA制作并上传。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5号线一期工程监理人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4.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09:00至2025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说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中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报名,也可由牵头人报名。投标人联合体组成最终以投标文件为准。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8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18031156223财务联系电话:0311-69052026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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