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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合同部 时间:2015.06.2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比选范围和内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所涉及的土建、设备物资采购、服务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比选确定综合得分前5名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选人。
  2、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
  2.1 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为独立法人企业。
  2.2 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格、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和政府采购资格。
  2.3 业绩要求:
  ① 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累计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招标代理业绩。
  ② 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累计中标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机电产品采购招标业绩。
  ③ 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累计中标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产品国际采购项目业绩。
  2.4 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
  2.5 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
  3、比选文件发售地址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方北路13号);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至7月31日每天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的副本原件(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中国国际招标网网上下载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表打印件;政府采购资格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打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领取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至时间为: 2015年 8 月 5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提交代理申请书的地址为: 石家庄亚太大酒店贵宾楼8楼会议室(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与青园街交叉口东南角),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全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方北路13号
  联系人:路江、张胜利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