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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26.08.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5号线一期工程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西、北部片区,全部为地下线,起自宫北路站,主要沿红旗大街、友谊大街、市庄路和光华路敷设,终至谈固北大街站,主要途经桥西区、新华区和长安区,主要串联中心城西南片区教育生活组团、友谊大街沿线的西部密集居住区、石家庄北站、胜利西街中轴线、蓝天圣木和建华市场商圈及北部市区工业及改造片区等石家庄市重要区域和节点。线路全长约19.92km,设置车站18座,平均站间距约为1.13km,其中:最大站间距1.80km,为市庄站至胜利大街站段,最小站间距0.62km,为和平医院站至友谊公园站段。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远景线网》,5号线一期工程与其他5条线路形成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在建 4 号线换乘,在新石北路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和平医院站与运营1 号线换乘,在市庄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建和桥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在建4号线换乘。本工程于西南段设置宫家庄车辆基地,出入线接轨于宫北路站;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于鹿泉区汇明路与永壁西街路口西北侧,新建红旗南大街主变电所一座,为4、5号线共用主所。

红旗南大街主变电所双回110千伏外电工程,由红旗南大街主变电所引出明挖法隧道至拟建转换井;由转换井新建矿山法隧道沿汇明路向东至永壁西街交叉口拟建四通井处;其中一回矿山法电缆隧道继续向东沿汇明路至友谊大街,接入已建综合管廊;另一回电缆隧道采用明挖法,接入架空铁塔。35千伏外电工程,由上述四通井新建矿山法电缆隧道沿永壁西街向北至汇丰路交叉口后向东接入在建4号线友谊南大街站。

(二)1号线三期工程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的西延线。项目西起槐安路站,东至一期工程接轨站西王站,依次沿京赞线上庄大街、中山西路敷设,途经鹿泉区和桥西区,主要串联了上庄大街沿线居民区、上庄镇卫生院、上庄集贸市场、上庄镇政府、上庄商务广场及中山西路沿线居民区等客流集散点。

1号线三期工程线路全长3.77km,共设站2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86km。其中,槐安路站至上庄站站间距1.57km,上庄站至西王站站间距2.16km。根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1号线三期工程于槐安路站与市域(郊)S5线形成换乘。本工程共设2座车站,其中上庄站主体与附属均采用明挖法,槐安路站主体采用明挖法,附属采用明挖+局部采用暗挖。起点槐安路站(停车线)采用明挖法施工;槐安路站-上庄站采用盾构法施工;上庄站-西王站(不含)区间采用盾构法,局部段暗挖施工,区间盾构井采用明挖法施工。

1号线全线设张营停车场、西兆通车辆基地、南牛停车场,本期工程无新建场段;控制中心位于石家庄市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口西北角,为整个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的控制中心,包括6条线的线路控制中心及全路网应急指挥中心;1号线三期工程无新建主变电所。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服务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作之日止,具体服务时间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交通运输类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的具体表述,还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监测单位,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监测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为:河北天和监理有限公司、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2309时00分至2026年828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的投标人如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参加“电子交易平台”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0902288。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15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0902288)。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波波、吴佳、张立宗,联系电话:0311-69052028,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311-66520816

电子邮箱:sjzmetrojiwei@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 300 元。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

联系人:康凯

联系电话:0311-66520656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张波波、吴佳、张立宗

电话:0311-69052028

财务联系方式:0311-69052026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李丽菊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