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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8.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4号线一期工程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为东北-西南向L型加密线,西起西三环,东北至北三环、复兴大街,主要分布在二、三环间密集的居住生活、商业组团,沿汇明路、汇丰路、仓丰路、建华大街敷设,其中途经的汇丰路、仓丰路为东西向重要的居住、教育生活轴,主要经过市儿童医院、外国语学院、西美花街、工商学院、塔坛新区、塔坛一区二区、天悦城等主要客流集散点,途经的建华大街为重要的南北向骨干路,沿线分布密集省市直、企业部门及宿舍,主要经过河北医科大学、天海誉天下、建勘院及宿舍、省电力设计院及宿舍、长安区政府宿舍、省博物馆宿舍、人大宿舍等。线路全长22.5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230.6m。其中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在建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

4号线一期工程设车辆段1座,为西岗头车辆段,位于西三环以东、规划吉恒街以西、槐安西路以南、玉村南路以北的地块范围内,占地面积约46.65公顷。

4号线一期工程考虑由3号线已建成的塔北主变电所和5号线待建的红旗南大街主变电所提供电源。其中塔北主变电所位于3号线和4号线一期换乘的南王站附近,前期建设时已经预留向4号线一期供电的接入条件,根据建设规划方案,5号线待建的红旗南大街主变电所位于5号线和4号线一期换乘站红旗南大街站附近。

(二)6号线一期工程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6号线为线网中连接主城区与东部新城副中心的加密线,串联了东二环居住区、天山海世界商圈及东部产业新区等客流集散点,为复兴大街以东产业带提供完善的轨道交通服务。线路西起东二环与槐中路交口东侧,沿槐中路向东敷设,下穿复兴大街至裕华路,后向东敷设,经过天山南大街,至昆仑大街转向南,沿昆仑大街向南敷设,经过湘江道、槐安路、学苑路、金沙江路、延河路、仓丰东路、仓盛东路、仓宁东路,至南三环路,到达本期工程终点。

6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12.577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在留村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约为1.51km,最大站间距3.008km,为二十里铺站至留村站,最小站间距0.862km,为仓宁东路站至东佐路站。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服务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作之日止,具体服务时间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交通运输类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的具体表述,还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监测单位,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监测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为:河北天和监理有限公司、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2309时00分至2026年828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的投标人如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参加“电子交易平台”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0902288。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15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0902288)。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波波、吴佳、张立宗,联系电话:0311-69052028,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311-66520816

电子邮箱:sjzmetrojiwei@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 300 元。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

联系人:康凯

联系电话:0311-66520656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张波波、吴佳、张立宗

电话:0311-69052028

财务联系方式:0311-69052026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李丽菊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