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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TOD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4.06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轨道交通TOD专项规划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轨道交通TOD专项规划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背景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
2012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对轨交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收益用于弥补建设和运营亏损。
2015年12月住建部出台了《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提出,要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空间的引导作用,以轨道站点为核心,构建集约高效、人性化的城市环境和活动空间。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和《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要将隐形债务显性化的重大要求,颠覆了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传统融资方式,轨道建设资金缺口将逐步成为城市财政重负。
2017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市轨道公司作为市级土地储备做地主体之一,主要负责轨道交通设施用地及沿线场、站周边范围内的做地工作。
按照2019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实施办法》,由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土地综合开发专项规划,并对现有城乡规划进行优化、升级,调整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提升轨道沿线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和开发收益。
2021年2月5日,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上报工作,9月底完成部审查和国务院批复工作。
为加强规划统筹,充分衔接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要求,落实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理念(TOD),将人口和开发建设行为向轨道站点沿线地区有序集中,建立与城市功能布局相协调的轨道交通综合开发机制,依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实施办法》统筹编制此次专项规划,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和轨道交通线网覆盖区域,确定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用地范围,合理布局TOD小镇,为构建站城一体化开发建设提供资源整合平台和技术支撑
石家庄市。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按照《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全线网规划(2020-2035年)报审稿》中确定的轨道交通线网与布局,编制石家庄市轨道交通TOD专项规划,其中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应与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审稿相一致
服务期限:120日历日。(60日历日内提交初稿,90日历日内完成送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120日历日内完成终稿,并交付成果文件。)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内容包含规划类等),且单个服务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体现合同金额,须同时提供可体现金额的业主证明或服务成果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从事规划类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专业工作年限以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8.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6日09:00至202104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42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晓飞、李秀锋
联系电话:0311-6652 0677/0659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人: 董培、张宇、洪林杨、张广旭
联系电话:010-6334 8905/8986/8617
电子邮件:honglinyang@cgci.gt.cn/zhangguangxu@cgci.gt.cn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334890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