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18.05.04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各类风机采购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5】78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人民广场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
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最大站间距1715.579m,为新石家庄站至东三教站;最小站间距703.829m,为人民广场站至长安公园站。共设置换乘站5座,在塔谈南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新石家庄站与在建M3线换乘,在新世隆站与规划M6线换乘,在人民广场站与在建M1线换乘,在蓝天圣木站与规划M5线换乘,其中人民广场站与新石家庄站土建已实施。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供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15座地下车站(含区间风井)、车辆段、北国商城站商业部分、建北主变电所所有风机及其附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5、计划供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供货,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6、质保期
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7、质量要求
合格。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
8.2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火车站、机场、轨道交通、隧道)风机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试运营或运营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8.3投标人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8.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8.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9、报名须知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
9.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3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关联企业情况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原件,格式见附件)。
10、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0.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 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10.2报名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10.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
10.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0.5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0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晓飞
联系电话:0311-66520677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王康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杜国权 电话: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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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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