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标段2)
招标公告
时间:2018.0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标段2)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标段2)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与1号线一期工程衔接,呈南北走向。工程起于洨河大道站(不含),止于东洋站,沿秦岭大街和新城大道敷设,线路全长13.543km,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行政中心站、园博园站、天元湖站、东上泽站、东洋站,平均站间距为1.684km。设停车场1处,为南牛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为20公顷。设主变电站一座,为天元湖主变电所。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天元湖主变电所终期规划建设2台50MVA主变;110kV出线2回,接线型式为线变组接线;35kV出线10回,接线形式为单母线分段接线;SVG2套,容量为2*6000kvar;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2套,其中接地变容量为2200kVA,小电阻额定电流为1000A。本期新上两台20MVA主变,SVG容量为6000kvar+3000kvar,其余部分均按照上述规划建设内容一次建成。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天元湖主变电所的110KV油浸式变压器、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以及安装督导、现场调试等相关服务。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北、塔北、天元湖主变电所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建北主变电所和塔北主变电所的110kV变压器采购为标段1,天元湖主变电所的110kV变压器采购为标段2,本标段为:标段2;
本次招标按照先评“标段1”后评“标段2”的顺序进行评标,允许投标人对上述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例如A单位在“标段1”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A单位还将继续参与“标段2”的评标,但将自动放弃在“标段2”的中标资格。)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仓库或工地);
2.6 交货期
计划供货时间2018年10月1日~2019年4月30日,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
2.7质保期
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变压器)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投标人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投标产品(110kV/35kV,油浸式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投标人拟投标的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所投110kV油浸式变压器供货业绩;
投标人拟投标的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2月 05日至 2018 年 0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3月0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晓飞、李秀锋
联系电话:0311-66520677、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账号:696048833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电话:0311-66520158
2018 年 02 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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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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