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3号线二期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时间:2017.08.02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3号线二期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6】1655号文件和冀发改基础【2016】16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3号线二期土建及相关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与1号线一期工程衔接,呈南北走向。工程起于洨河大道站(不含),止于东洋站,沿秦岭大街和新城大道敷设,线路全长13.543km,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行政中心站、园博园站、天元湖站、东上泽站、东洋站,平均站间距为1.684km。设停车场1处,规划用地面积为20公顷。设主变电站一座。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与3号线一期工程衔接,呈东西走向。工程起于三教堂站(不含),止于北乐乡站,沿规划金沙江路和南二环东延线敷设,线路全长8.1km,设车站5座,均为地下站,分别为:中仰陵站、天山大街站、南豆站、韩通站、北乐乡站,平均站间距约1.6km。设车辆段一处。
二、服务地点:石家庄市
三、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3号线二期土建及相关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服务。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工程概算为829509.66万元。其中1号线二期工程为人民币438284.86万元;3号线二期工程为人民币391224.80万元。
最高限价保险费率不得高于0.0045,所报的总保险费金额不得高于3732.7934万元(其中1号线二期保险费金额1972.2818万元,3号线二期保险费金额1760.5116万元)。
四、保险期限
1、建设期:
1号线二期工程保险期限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 12 月 31 日(预计投入试运营的时间)。
3号线二期工程保险期限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 12 月 31 日(预计投入试运营的时间)。
如果开工时间调整,建设期顺延,建设期内如未完成工程建设,保险人同意免费延长180天的保险期限,超过180天的部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保费:保险金额*原保险费率*(延长期限天数-180天)/原保险期限的总天数。
2、缺陷责任保证期:工程投入试运营之后24个月。
3、保险期限不影响处理未完结的保险理赔事宜。
五、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并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2、投标人在河北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授权其河北省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并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该分支机构必须有总公司唯一授权且分支机构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2016年资本金与公积金之和不低于20亿元;
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获得投标人法人单位就本项目授予不低于每次事故RMB1000万元乘以所承保份额的独立理赔决策权。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报名。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委托书原件(如需要);
(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关联企业情况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原件,格式见附件)。
八、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梁晨
联系电话:0311-66520670
招标代理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少华、胡泽洋
联系电话:0311-80980348 15130073528
传 真:0311-80980348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
招标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宋丹丹 联系电话:010-6390590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杜国权 电话: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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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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