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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1511标段招标公告
时间:2017.01.03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1511标段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东西向的骨干线,线路西起西王,沿中山路向东,穿过现京珠高速公路后,转向南至长江大道,之后沿长江大道向东至秦岭大街向北,到达终点洨河大道站。全长约23.9公里,均为地下线,共设站20个,设线网运营指挥中心、车辆段、停车场各一座;新建2座110kV/35 kV主变电站―和平医院主变电站和海世界主变电站。
本工程已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2016 年12月底开始试运行,2017年5月份开通试运营。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首开段线路设计起点位于宁安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北端,向南沿中华大街主干道敷设,线路下穿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民心河、华星路,过新石中路后线路左转向东下穿市电业局新院后,接入石家庄站,站后设双停车线,线路长度6.372公里,均为地下线,车站6座及站后停车场1座(石家庄站土建已与国铁同步实施),其中中山广场站为地下三层站,其余为地下二层站。
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北段起于西三庄站,南至小灰楼站(不含),南段起于石家庄站(不含),终点为三教堂站。全长12.817km(其中北段4站4区间,长5.200km;南段7站7区间,长7.617km),设站11座,均为地下站,区间11个,主变电站(所)1座,均采用盾构法施工。
本工程首开段已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2016 年12月底开始试运行,2017年5月份开通试运营。本工程两边段已于2015年10月份开工建设,2020年12月30日开通试运营。
2、服务地点:石家庄市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人可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对业务调查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1)负责开展1、3号线一期工程(包括输变电工程、线网运营指挥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编制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对本项目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2)负责1、3号线一期工程(包括输变电工程、线网运营指挥中心)试运行期间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出具监测数据,并对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分析,提供说明或报告,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3)负责与省市环保验收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以及与本项目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方的协调,确保现场核查通过;
(4)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4、服务周期:1号线一期工程暂定为6个月,3号线一期工程首开段暂定为6个月,两边段暂定为6个月。从合同签订后开始,经施工、试运行等阶段至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结束。其中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工程》的要求,满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需要。
6、标段划分:本次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为甲级,报告书评价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且在有效期内;
7.3投标人2013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过一项国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或(公路、铁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竣工环保验收调查业绩,以合同为准。
7.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具备高级职称;
7.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7.6投标人不得与1、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编制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关联企业情况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原件,格式见附件)。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9.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9.2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
9.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2、发布时间:2017.1.3-2017.1.9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王韶立
  联系电话:0311-67797073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24层
  联系人:张少华、胡泽洋
  联系电话:15130073528、0311-80980348  
传真:0311-80980348  邮箱:sjzxinhuazhaobi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