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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6年生产性汽柴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运营分公司 时间:2016.09.02
项目编号:SGYY-BX-2016-00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运营分公司2016年生产性汽柴油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
    按照我市2012-2020年轨道交通建设总体安排,2017年7月前,将建成1号线一期首开段和3号线一期首开段(小灰楼至新火车站)工程,运营里程达到30.3公里。随着2016年7月运营进驻车辆段及设备安装调试持续推进,各轨行车辆及机械设备将陆续移交,为了确保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车辆段内所有无法驶出车辆段的工程车、装卸车、工具车以及需要汽柴油的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现进行汽柴油采购,以便满足实际生产需要。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涵盖所投货物的生产或销售。
    (3)响应人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响应人(所用运输车辆)必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营运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响应人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6)响应人2013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有类似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405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所用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营运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则报名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506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康永强
    电   话:18531139350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