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工程环控电控柜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合同部 时间:2015.05.05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工程环控电控柜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是贯穿城市中心的南北—东西向骨干线。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分部在中心城区范围,沿联盟路、中华大街、新石家庄站、塔北路敷设。本工程起于西三庄路口西侧、西三庄车站站端,沿线经过新华、桥西、桥东、裕华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经过水上公园、柏林小区、铁路运输学校、新百广场、省文化中心、石家庄站、卓达居住片区等主要客流集散点,正线终点设于东二环东侧、三教堂车站末端,三教堂站站后接轨车辆段出入段线。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248km,设站17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17km,设车辆段一座。
本次招标范围:小灰楼~石家庄站段以及站后地下停车场,含小灰楼、中山广场、东里、槐安桥、西三教、石家庄6个车站以及地下停车场。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项目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及石家庄站后地下停车场所有环控电控柜和备品备件(包含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及相关服务。
5、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6、质量保证期:自试运营之日起24个月。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币种换算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网站发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首次卖出价公告为准)及以上。
7.2 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
7.3 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在我国境内至少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供货且运营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供货合同及业主出具的投入运营证明)。
7.4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子公司、或存在参股关系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8、报名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红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核验原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型式试验报告和3C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业主证明的复印件);
4)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关联单位名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以及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3本次招标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和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工程环控电控柜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1号线一期工程标段和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工程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本次招标的评标顺序为:1号线一期工程标段、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工程标段。若某投标人在1号线一期工程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还可继续参与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工程标段的评审,但将自动失去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工程标段的中标资格。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9.1 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9.2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9.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0、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张胜利、李晓飞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86958901
传真:0311-86958901